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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 育 目 標 |
核 心 能 力 |
學士班 |
1.具備專業歷史知識,養成史學專業人才。 2.掌握史學方法,學習歷史寫作。 3.培育應用史學知能,擴大史學專業領域。 4.陶鑄人文素養與社會關懷,且能具備全球視野。 |
1-1蒐集史料與解讀史料的能力; 1-2具備史學專業基本素養的能力。 2-1歷史專題寫作的能力; 2-2溝通表達與學術討論的能力。 3-1口述採訪與田野調查的能力; 3-2文史相關議題闡述的能力。 4-1獨立思考與解決問題的能力; 4-2具備人文精神與世界觀的能力。 |
碩士班 |
1.厚植具備歷史專門領域知識與學術研究能力人才。 2.培育專業史學研究人才。 3.培養優質中學歷史教師。 4.培植地方文史工作者與相關應用史學人才。 |
1-1資料蒐集、解讀與分析、詮釋的能力; 1-2跨學門科際整合研究的能力。 2-1發現問題與主動探究之能力; 2-2歷史專題研究與寫作的能力。 3-1設計歷史教材與教學方法的能力; 3-2溝通表達與學術討論的能力。 4-1發掘地方文史資料的能力; 4-2發揮應用史學的能力。 |
博士班 |
1.深化獨立研究能力。 2.培養具有原創性的專業史學研究人才。 3.培育大學院校歷史教師。 4.栽培文創產業工作者與相關應用史學人才。 |
1-1資料蒐集、解讀與分析、詮釋的能力; |